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对201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进行调剂的通知》精神,现对201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调剂有关问题进行公告:
一、调剂工作在各地州市、各系统范围内进行。由相关地区、厅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调剂职位由各有关地区、部门根据招录职位空缺情况,确定调剂职位。县级以上机关空缺职位规定的各项条件与《简章》公布的应保持一致。
三、调剂对象为具有总成绩(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空缺职位各项条件的人员。遵循考生自愿报名的原则进行。
已被公示的人员和正在体检、考察的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因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和考察合格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
四、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原报职位报在地州市人事部门报名,在招录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按照调剂工作要求和程序参加调剂。
五、调剂后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进行公示。
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